社会主义国家有一种吊诡的特性。
号称由工人阶级组成,但工人的劳动条件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差、报酬更低。
宣称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是模仿自己,自己实行的却是增大贫富差距的负福利。
这起源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阶级成分的本质差异。
欧美是资本主义国家,资本主义成立的基础是所有公民都是或大或小的资本家。
资本的形式有多种,金钱,不动产,知识,智慧,体力,都是资本。
劳动雇佣关系是一种价值交换,是一种权责对等的贸易,是劳动者与管理者的合作共赢。
所以会保护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保护知识产权。保护劳动者权益。
这些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,所有的资本价值都是受保护的。
至于后来的税收福利,仅仅是经济危机条件下对自身制度的补正。
因为资本主义的缺陷导致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无产阶级,比如马太效应,经济危机。
对此最简单的修正方式就是发放福利,把无产阶级重新有产化。这就是福利的来源。
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,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是无产阶级。
社会主义诞生的前提就是资本主义的缺陷腐蚀到无可救药的地步,无产阶级数量多到难以弥补。
但这种腐蚀并不会消灭或减轻不平等,反而是令不平等权力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所以社会主义国家,总是以大部分无产阶级与小部分统治阶级构成。
统治阶级内部是传统的金字塔结构,比如分为处级,厅级,局级,部级,国级。
这是社会主义的原教旨。在中国这里它的变化是,加入了关系文化的要素。
如果一个人政治面貌是群众,但拥有局级、部级的关系,那也相当于拥有了一定的统治权力。
这就让它的阶级性不是固定死的,而是活的,树挪死,人挪活。中国特色相对于原教旨的优越性。
但对中国绝大部分人来说,无产阶级就是无产阶级。
无产阶级本质上是不能拥有资本的,也就是不拥有任何个人财产。
因此无产阶级拥有的财产只是一种幻象,统治阶级随时可以无理由强制夺取无产阶级的一切所有物。
就像欧美法律讲究证据,没有证据无法可依不能判刑。因为财产和资本是受保护的。
中国法律讲究口袋法。先有统治阶级惩罚被统治阶级的意志,再有法律层面的法条匹配和量刑。
归根到底,所谓的社会主义,只是换个名字的极权主义变体。
它远远达不到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,只不过是贪图外来投资,所以竭尽所能地模仿资本主义。
中国对于欧美制度的模仿,从来只是表面上的模仿,如同人大代表制度一样包裹着本质上的悖异。
所以比如中国的负债率、储蓄率、基尼系数之类的数据,经常呈现出不可理解的怪异。
中国不是现代国家。只是模仿的很像而已。就像微博不是推特,模仿的很像而已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,既不中华,也不人民,更不是共和国。